第 3 章 3、阿婆与别国推理花边
主流文学,哪一个时代都不曾是,但米国依然诞生了许多伟大的推理侦探小说家,别人就不说了,什么约翰.迪克森.卡尔,克雷顿劳森,范达因,大约不少亲连听都没听说过,最多听说过一个范达因二十准则——就说说埃乐里.奎因吧。
奎因不是一个人,是两位美国大叔的写作组合,他俩足足合作了近半个世界,写了七八十部作品,大多数是以侦探奎因父子为主角,也有别的几个侦探。
作为一名刚正不弯的直女,我对这对好基友的生平全然不感兴趣,只说他们的小说吧。奎因的小说就是典型的技术型侦探推理小说,推理侦破的过程特别注重逻辑,甚至有些繁琐,看他们的小说就仿若电影《国家宝藏》中的步骤,一个线索推进下一个线索,一个蛛丝马迹引出下一个蛛丝马迹,合不合理且另说,但绝对不会出现逻辑死的情况。
比如范达因的小说《格林家杀人事件》就曾被人吐槽,既然凶手必然在这个家族的成员中,当这家人死得只剩一个了,那无论这个人看起来多楚楚可怜多无辜,她也必然是凶手了,还需要你个大侦探最后来揭破吗?!省省吧。
奎因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可读性很强,情节引人入胜,让读者欲罢不能,通俗点来说,就是特能引起你的好奇心——到底是怎么杀的?到底是哪个家伙?这是怎么完成的?简直猫抓心一般好奇。
当然,奎因小说也不是没有缺点。很妙的是,他的缺点,恰恰是阿加莎的长处,其一是文学性,其二就是对于谋杀动机的描述。
相比前面黄金时期三女杰,奎因基友组都不是正经科班出身的作家,他俩没有真正受过文学的正统全面培训,家中也没有阿加莎那样浓厚的文学气息,甚至称得上是市井出身。
我扯了这么多次‘家庭文学气氛’,可能有亲会问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现在JJ上这么多优秀作家难道各个都是书香门第文科毕业,不也写的很好嘛。我要强调的是,在那个网络和公共教育甚至高等书籍没有普及的年代,如果没有机会进高等学府,家庭教育就极为重要。
简单来说,就是你家得有个好像教室那么大的书房,四面墙上满满都是各类名家典籍,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再到文艺复兴,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再到莎士比亚,你家里个个都是文化人,张嘴就是‘生存还是死亡’,吃饭会来一段‘shewalksinbeauty’,闲来无事喜欢写一点文学评论或理论综述,时不时鼓励还是小萝莉的你也写点什么小故事小诗歌什么的,你从牙牙学语开始,你的亲朋好友就会一遍遍纠正你的语法错误以及说话里的逻辑性表达性艺术性优美性……等等等等。
——说句题外话,简奥斯汀也是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而这样长大的小孩,哪怕你当不成作家,言谈举止也特气质,这也就是我们无数次在古典BBC剧集中听到提起的特有逼格的‘manners’,即教养。
这种文学修养表现在作品中,就是有些作家渲染气氛特别到位,描述情感景色特别深入人心,你一读他们的作品就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举个栗子,网上写民国文的不少,但我认为渲染那个年代感最到位的还是尼罗和匪我。有些作者写民国文你就无法代入其中,感觉稍微调整一下主语和状语,完全可以当作现言文来看。
奎因小说也是这样,比如阿加莎的几本小说你会一看再看,比如我特别喜欢的《死亡约会》,《空幻之屋》,《杀人不难》等,即使你已经知道了凶手和谋杀手法,你还是愿意再读一遍,去感受那伤感的气氛和动人情感。
但,即使我十分喜欢奎因小说,我也从来没重读过他的任何一本书,一旦我知道了凶手和手法,这本书就对我不再具有吸引力了——如果这里得罪了奎因粉,我先道歉了,纯属个人观点,大家完全可以扔烂番茄臭鸡蛋的。
在《罗马帽子之谜》中,作者引出侦探时用了一大堆父子间的谈话,简直平淡无味,那个帅哥角色无法引起我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还不如我家鹰钩鼻子肤色苍白的阿福有范儿,言谈冷静扼要,哪怕是炫耀自己时也是简明扼要。
当然,瑕不掩瑜,如果你是个硬派侦探推理小说爱好者,那么只要谋杀梗写得到位,文学性不那么强也是可以接受的。比如目前大红特红的终点玄幻小说,西红柿三少等人,都知道他们的文没什么文采可言,但人家描写桥段成功,铺垫情节精彩,一样能畅销。
比较让我介怀的还是奎因小说的第二个缺点,谋杀动机描述不够到位,这直接导致每次案件的所有主配角面目模糊。
读阿加莎的小说,那些著名的案件中,你可以记不起波罗或马普尔干过些什么,但你一定记得住那些穷极心智去想辙犯罪的凶犯们。如《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杰奎琳,简直刻画得入木三分,她的疯狂和演戏,甚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痴情,到最后我都同情她了。
前面足足几十万字把谋杀过程,步骤,技巧来来回回写了个透彻明白,可最后点题不够,就如一出恢弘伟大的歌剧,你需要一个压轴的高音部外加一个戛然而止的静音符,才能让听众回味不已。
如奎因小说的巅峰之作《X的悲剧》,凭良心说,真是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步步惊心,可布置了这一系列的凶手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不依不饶,全都草草一笔带过;仿佛登山者最后一步一脚踩空了一样。
而这一点可说是阿加莎的拿手好戏,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死者被捅了十几刀惨死,尽管我们知道死者不是好人,但最后琳达阿登的一番动情的解释,短短一百来字,可谓道尽了被害者亲友的心酸和愤恨,这才让波罗的法外开恩显得那么顺其自然。整本小说立刻上了一个台阶,简直从侦探推理小说上升到对法律和正义的拷问。
可能有亲们觉得喜欢拿感情说事是女作家的惯例,那么我们拿柯南道尔举例好了。《血字的研究》中他用了足足一整章的分量来描述凶手的动机,可谓催人泪下,一个善良的老父亲,一个纯洁无辜的女孩,一段真挚的恋情,全被活活被摧残而亡。
读完《犹他之花》那一章,我真是火冒三丈,觉得把那两个王八羔子扒皮抽筋都不为过,那凶手真是条有情有义的好汉,为了心爱女孩的惨死远走重洋,一路贫寒交加吃尽苦头也决不回头,最后手刃仇人,真特么好男人啊!!!——我眼泪又出来了,去喝口水补补先。
而奎因的小说中每有一个人物,包括主角配角,被害者或谋杀犯,都不能让我有这样的感动!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再次为阿婆和柯南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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