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章 去县城
也许是真觉得林安安长得好看,对着林安安的脸,冒着星光。
“哈哈!哪有你说的这么好看啊,我叫林安安,你叫啥?”有女孩子夸夸,林安安怎么会不开心呢?便也热情了起来。
“我叫吴爱华,爱中华的爱,爱中华的华,我从南市来的知青!”吴爱华伸出枯黄粗糙的手,在衣服上来回抹了抹,对着林安安伸出手。
林安安被她的如此正式,惊讶到了,也微微伸出手,也先在自己的碎花大袄上擦了擦,才微笑着把手递过去。
两手欲握,一粉白,一黑黄,形成鲜明的对比。两手相握,生起奇妙的触感,一种柔嫩似婴儿,一种老茧粗糙硌手。微微握手,点到为止。
林安安感受着手里淡淡褪去的余温,还有略存的粗糙感,定眼看了看吴爱华随意撑在腿上的手,只见黑黄黑黄的手上有写字留下的薄茧,虎口有刀痕,双手骨节分明,却又粗糙无比。
林安安觉得她很不一样,许是家境优越,亦或者读过很多书,单单看她那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行为举止,林安安就对她充满了好奇,以二十一世纪后世的中国人,对着六七十年代的知青们的好奇。
入奢容易,入简难。这个年代的读书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义无反顾的投身这下乡运动的。
“吴爱华,你是南市那边过来的?你当初怎么想着来这边当知青来的?”
“嗯?”显然吴爱华对这个问题感觉到很疑惑?林安安这人日子过得舒坦了,连当知青的初心都忘了么?
“我就想问问你过来这里的故事,想同你聊聊天而已。”林安安看着她一脸茫然的样子,漫不经心的表示只是聊聊天。
“我来得比你早,我高中毕业了,就看到号召便下了乡!我读过的书,又或者说我们家赚的钱都是国家为我创造的!现在国家需要我,需要我到哪里去,我就去哪里!需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吴爱华说的云淡风轻,可是她眼神里充满坚定。
晨曦初露,金黄金黄的晨光倾撒下来,柔柔的铺在大地上!林安安呆呆的看着眼前本应风华正茂却饱经风霜的女子,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对!我也听我阿爹阿娘说!听大会说过!我们种的粮食,开的荒地!都是为了国家!我们要做县城里的后勤队!当兵打仗的后卫队!”孟春花像是被带动起情绪,竟然也插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