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授权协议
你们开的价格太低了。”
这说的倒是实话,徐柠确实准备把发明拆分出来重新申请几个专利的。当然了,虽然发明申请已经公示,但现在去拆分重新申请依然没有问题。
跟多数国家讲究先申请原则不同,美国这会的专利制度讲究先发明原则(后来也改成先申请原则了)。也就是专利所有者不是看谁先申请的,而是看谁先发明的。
徐柠既然已经向专利局提交了发明的完整设计图纸,那是他的发明自然没有问题。
德里克向后倚着靠背,摇头说道:“我不管你打算申请几个专利,但至少现在就这一个。况且,专利的多少并不能改变它的价值,仅仅因为它能多申请几个专利就抬价,这样的逻辑我们不能接受。”
“没有意义?如果真的没有意义的话,那我拆分出来的发明再授权给别人,你们会答应吗?比如那个滚轮,拿到授权就完全可以重新设计一款鼠标。”
“发明是一个整体,专利授权当然应该包括每一个部分,拆分再授权给别人,这是……”
“难道不行吗?我没记错的话,美国专利法律没有规定不能这样做吧?”徐柠反问道。
德里克深呼吸了一口气,看了眼旁边的卡尔。
卡尔递了个无奈的目光。
徐柠设计的鼠标确实还包含了好几项发明,即使现在不做拆分,专利局那边也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要求专利分案申请。这是因为专利的“单一性”,专利申请应该仅限于一项发明。
所以理论上来说,鼠标作为一个发明整体授权后,协议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再把滚轮专利单独授权给别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徐先生,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发明,你设计的那款鼠标价值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一个固定值,是不变的,所以我们的开价也有一个底线,不可能因为那些法律细节而变化。”
徐柠摇了摇头,冷笑道:“你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