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全民普税
的因素,其重要性甚至不亚于军权——毕竟打天下容易坐天下难,尤其是一个新生政权的重要根基便是关系其未来的财赋制度,它甚至能决定这个政权的存亡时间。
用大明作为例子的话,那他的财赋制度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明制的影子有一部分来自于蒙元,但是更多来源于秦汉唐宋以降的汉族政治传统,当年朱元璋就曾经自称‘远稽汉唐,略有损益,亦参之以宋朝之典’,因此洪武建制时,朱元璋便有很多带有理想色彩的内容,比如他仿照唐朝府兵制,设立了卫所和军护,原意便是确定军户和军屯制度,企图实现‘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的伟大理想。
当然,现实也很残酷,随着时间推移,卫所制被大肆破坏,毫无战斗力可言,到了后期以致于募兵制成为了实际的明朝兵制。
但是这种卫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大明的财赋制度,在不需要负担庞大的军费前提下,朱元璋也罕见的制定了相对于历朝历代更低的税率,同时也因为各方面原因,使得大明的财政收入严重依赖于土地,商业税几乎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了一部分,将以农为本的思想贯彻到底,农业税收入几乎占据了国家税收的九成以上。
因此,像这样具备非常理想化的税收制度体系,也就失去了很多的冗余空间,说白了就是不能犯错,也不能出现变化。
但问题是,历朝历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其人口土地不可避免就会出现兼并的现象,再加上明朝对于士绅群体、宗室贵族的优待,使得这部分人口是不需要交税的,而这些人的存在也大肆破坏明朝的根本税基,出现了大量的投寄情况,等到了弘治时期,大明朝可以收入农业税的土地,已经从朱元璋时期的八百万顷下降到四百万顷,而且这些税收完全集中在底层的老百姓身上,原先的低税率也因为各种加税变得极为高昂,民变自然就十分多见。
对于这一点,李晟首先确定的第一个原则是,全民普税,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逃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