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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山打猎:开局傻子,白捡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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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咋啦?怕吃我口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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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次了,我在回来的路上开了几枪。”何耐曹撒了个谎。

  准确来说,加上储物空间那把猎枪,总共也就打了第二枪而已。

  【叮!枪杀猎物获得熟练度+6(射程+6米)】

  【提示:枪杀越高级的猎物,获得熟练度(射程)就越高。】

  【当前百发百中的射程:68米。】

  嘿!

  没想到这头大马鹿竟有6米熟练度,很不错。

  “那你比我强。”

  红莲说了句,然后把猎枪放在一边,俯下身子,一刀下去,割喉放血。

  吸!

  红莲闷了两口鹿血,擦了擦嘴:“阿曹,你咋不喝鹿血?”

  “我......我喝了找谁啊?这荒山野岭的?万一憋坏了咋办?”

  何耐曹试过了,那次跟胡秀春来了一遭,简直了。

  要不是时间仓促,他甚至能多弄半个钟时间。

  “你......”红莲有些语塞,上次阿曹跟她说,说用传统手艺。

  当时听得红莲把阿曹给狠揍了一拳。

  “那......那不喝了吧!”

  等鹿血放干,割下鹿茸晾着,然后剥皮。

  这个头大马鹿实在大,两人联手弄了半个钟才剥皮完成。

  兽皮的品相不太好,因为被霰弹打了不少窟窿,破相了,但也能值几个钱。

  接下来是放膛,掏心掏肺......

  ...............

  两个小时后,两人身上有不少血迹,忙得一身汗不说,还一身骚味,脏兮兮的。

  嘿嘿!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都是值得的。

  约莫四百五十斤的大公鹿,去掉内脏剩下60%的肉,但不包括皮与下水。

  下水除了肠子、肺部、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不要,还剩余十来斤。

  纯肉得有二百七十斤,还有一张十多斤重的皮,十来斤下水,加起来超过三百斤。

  两人一人一半扛着。

  这个年代一两百斤,说实话,真不算多重。

  两人牛高马大,背起来还可以,就是山路不好走,加之路途有些远。

  何耐曹不想让红莲拿那么重,可红莲偏不,一定要扛一半,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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