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章 审判王家
县代表的是大顺,西和县摇摆不定,而礼县则还称大明为正朔。最起码,为了对付自己,天水县、西和县、礼县等三方很难联合起来。单独一方面对姬国卿用武,姬国卿还是有能力应付的。
在这个档口,必须尽量完全地将天水镇这十几个村子跟天水县撇清关系,让天水镇的这片区域成为真正的独立革命区。把这片区域的两千多名百姓全部绑定到自己的战车上,关键时候,这些百姓当中最少可以动员一半的人参与保卫属于他们的家园。
先通知了天水镇所有百姓后,在操场上临时搭建了一个戏台般的木台。将王天斗等一家所有人已经王运昌等一干人押到木台上,让台下百姓来述说每个人的罪过。革命队伍的规矩是,凡是有过人命案、□□过妇女、抢劫放火的必须处以砍头死刑,其他的过错可以免死,但必须判处一定年限的□□以及劳动改造(姬国卿提出的新式刑罚)。
这样的审判大会,自然是执法处主任主持的,姬国卿不会参与其中,如果事必躬亲,姬国卿就不用活了。
经过一上午的审判,确认王天斗、王正源、王运昌等六个人都杀过人,而且还不止一个。于是,判罚王天斗父子二人及王运昌等四人砍头处死,其他人根据罪恶大小,王天斗的老婆判终身□□,王正源的儿女们只是进行一年的劳动改造。毕竟,他们年纪尚小,父辈、祖辈的作恶跟他们没有多少关系。
有罪论罪,无罪决不随意殃及牵连,这就是革命队伍律法(即日姬国卿才将之命名为“律法”)的特点。不连坐、不诛族,这也是公平的体现。
由于河西村地主刘富海前期的特殊表现和贡献,免于追究对刘家过往的一切,此后若有犯罪行为,与所有人同等处罚。原属于姬家的那几个村子,只有当初白沟村地主不大配合土改,当时被杀一人后,其余人从此老老实实地配合革命,并同时把家中钱粮拿出分给无米下锅的当地百姓,执法处也在姬国卿授意下不再追究。其他的村子,见到东家都把土地和钱粮充了公分给了百姓,面对土改时,他们虽然没有完全把钱粮贡献出来,也贡献出了很大一部分,对这些人也不再追究审判。革命刚刚起步,人心未稳,打击一批不配合革命的同时,也要保护一批配合革命的。这就相当于为日后革命工作和革命的对象们创建了一个范本,说得不好听就是“顺从革命者昌,不顺从革命者亡!”
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