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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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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落下,法庭里彻底没声了。

  连公诉人也没有立刻反驳。

  沈卫东翻开最后一个档案袋。

  里面是一摞厚厚的纸。

  “此外,辩护人向法庭提交四百七十二份群众请愿书,一百三十六份手写信,以及二十三名愿意出庭作证群众名单。”

  法警上前搬材料。

  那一摞纸放到证据台上时,声音很闷。

  沈卫东看向审判席。

  “这些材料不能改变法律。”

  “但它们能证明徐国良在青泽县长期为害一方,也能证明冯磊在当地群众心中的社会评价。”

  “他不是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暴徒。”

  “他是在二十六年持续迫害后,在极端应激状态下失控的受害者。”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冯磊构成防卫过当,且有重大立功情节。”

  “他曾提供关键录音证据,协助专案组查处徐国良涉黑团伙及其背后保护伞。”

  “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旁听席里,有人偷偷抹眼泪。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保持安静。”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

  公诉方咬得很死。

  时间点。

  弹道。

  枪伤。

  徐国良右臂丧失功能。

  每一项都压向冯磊。

  沈卫东则反复拉回环境。

  废砖窑。

  暴雨。

  绑架。

  范永昌牺牲。

  长期控制。

  双方你来我往,半个小时没有退半步。

  直到审判长宣布。

  “传证人陈小月出庭。”

  侧门打开。

  陈小月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白衬衣,头发扎在脑后。

  脸色有些白。

  但她昂首挺胸,今天...她是为了冯磊,更是为了自己。

  陈峰看着她,忽然想起那个阴暗房间里,抱着膝盖不肯说话的姑娘。

  现在,她站到了所有人面前。

  接受所有人的审视。

  书记员核对身份,告知作证义务。

  公诉人先发问。

  “证人陈小月,案发当晚,你是否在现场?”

  “在。”

  “徐国良右臂被击中后,你是否看到他已经倒地?”

  “看到了。”

  “他当时是否还能正常持枪?”

  陈小月沉默了两秒。

  公诉人追问:“请正面回答。”

  陈小月抬起头。

  “我不知道什么叫正常持枪。”

  “我只知道,他那天绑了我,掐过我,用枪指过我,也朝我开过枪。”

  公诉人皱眉。

  “我问的是,被告人冯磊开枪时,徐国良是否已经失去威胁。”

  陈小月看向他。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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