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迷案》中部《道中还有道》第112章…
“省交通厅曾承诺,特区主干道路况质量提升后,您给我市提供辅道碾压补偿,如今市政府未见分文,我们决定起诉省交通厅,请您做公正见证人。”
柏典挺起腰杆说:“这是当然。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我的屁股应该坐在咱华西。”
王新明看看杨弘说:“那好。法庭看您的表现!”
上午10点。市法院经济审判庭。法庭工作人员男女若干人,身着工作装,端坐。陈得索、李周以及有关人士列席旁听。
法院经济庭长尹法端坐上座,耿直、刘喜贵代表原告。省交通厅副厅长路先代表被告。双方进行激烈辩论——
耿直先陈述:“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1998年春,华西市修国道辅道长5公里,宽40米,共计20万平方米,总投资3040万元。除去村民补偿外,实际投资1260万。在主干道通车期间,辅道和主干道一样承载车辆碾压;省交通厅翻修主干道时,华西市委市政府为了顾全保通大局,在纪委监督协调,特区管委和公安局积极疏导下,保证了翻修主干道的速度和质量。不过也使辅道不堪重负,损坏严重。省交通厅曾承诺给予我市适当补偿,可至目前,仍未兑现。现在要求省交通厅补偿修辅道投资1260万。”
尹法说:“请原告出示投资财务证据。”
刘喜贵手哆哆嗦嗦拿出特区管委曾被‘小旋兜’盗走烧掉的账目残页——《华西市修国道两侧辅道预算审批表》。
尹法说:“请原告证人出庭。”
耿直指指柏典说:“有施工方柏典做证。”
柏典慢慢站起来,不慌不忙地作证:“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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