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七章改良工作
要不是有魂核的帮助那他还真不一定记得住细节。
而且慕云并不是完全复制,而是参考王设计的纹刻器来进行改良的。
法阵部分他直接省去了,只是做了一个标记,这地方王懂得怎么做那他就不需要浪费时间去重复。
纹刻器的法阵是加热溶液和控制注入两个作用的,慕云把它完全保留了下来。
这一设计就是设计了一天,慕云坐在工作台前时而沉思,时而涂涂改改,不断地在图纸上进行设计,而希尔就在旁边看着,只有送来午餐和晚餐的时候才出去过。
别的不说,这里的食物要比军营里面的都要好吃得多了,精致的魔兽肋排,醇香的麦粥,让慕云差点以为回到了大陆上。
而纹身笔也在这样的时间流逝中渐渐成型。
慕云没有做成前世的那种纹身笔,因为做出来也是用不了的,他选择的是取中间值作为第一次试验的对象,也就是将纹刻器那看起来像是特大号针筒模样的造型改造成了握笔的形状。
鉴于目前的情况只适合于在纹刻室内进行纹刻,所以慕云在询问了希尔的意见之后,将后面的空管改小了些,然后采用连接导管的方式,将溶液的部分外置到工作台的机械臂上面,到时候只要握着纹身笔按住侧边的按钮,那边就能不断送来所需的溶液。
这样在纹刻大型魔纹的时候就不用中途又更换空了的玻璃管,可以源源不断地连续纹刻。
慕云问起希尔为什么最开始不这样设计,因为这并不是什么想不到的事情,而且工作台上固定纹刻器的机械臂都有了。
结果希尔说那些纹刻师从来没有这样使用过,因为他们都把这当成是一种类似镌刻符文的东西,还是双手握着比较顺手,而使用机械臂,只是为了将纹刻圈定在一定范围内防止发生偏移。
至于王,她根本不关心这方面的事情,只要能够纹好,并且设计出的魔纹有实战效果就可以了,其他的她不管。
慕云听完有些无语,不过也知道这是对方的习惯,但对于他来说,这很重要,单手握笔才更适合他,而且也能提高精确度,对于其他人的那些大面积涂鸦来说,确实是不是双手都没啥区别。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慕云想了想还是决定今天直接留下来,不然一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