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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能从丧尸变回人洪炎逆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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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家,我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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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到来,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你在地上的所作所为我都看在眼中。

  你的性格太像我了。

  记住我教过你的东西,不要和我犯相同的错误。

  未来你若是去尸魔族,将《血骨秘典》带回血骨家族,有可能的话照顾一下我的后人。

  尽管我落得这个下场,我依然认为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

  说着,血骨晨乐的灵魂体散发出无数白色光点,慢慢融入林风的识海。

  林风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飞速壮大,完全没有出现被夺舍的迹象。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则越来越淡。

  林风这才相信血骨晨乐的话,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老师!”

  血骨晨乐笑了笑,“这句老师,叫的还算真诚。”

  接着他叹了一口气,抬起头似乎在遥望远方。

  “哎......家......我回不去了。

  你带着我的记忆,替我回去看看吧。”

  林风心中一痛,血骨晨乐作为尸魔族,又来蓝星收割,他本是自己的敌人。

  可他却真把自己当作弟子,对自己倾囊相授。

  他想起血骨晨乐刚刚的嘱托,“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

  这可能也是他收自己为徒的原因之一吧。

  他就算不能夺舍,灭掉自己还是很容易的。

  血骨晨乐的身影越来越淡,依然笑看着林风。

  他把一切都寄托在了林风身上,心中已无多少遗憾。

  林风伸手去抓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却抓了一个空。

  “老师,你赶快出去,回归自己的身体,也许还能活着。”

  血骨晨乐摇了摇头,张开双手。

  砰,他的灵魂体彻底化作白色光点,犹如满天繁星。

  “好好活着......”

  这是血骨晨乐留给林风的最后一句话。

  满天繁星消散,林风的灵魂体长大了一倍,识海也跟着变大。

  如同从一个小黑屋,变成了一个大教室。

  ......

  过了许久,林风睁开了眼睛,眼中充满了哀伤。

  眼前血骨晨乐的肉身,已经化为一堆灰烬。

  “林风,你真的赢了,老尸魔太强大了,我以为你铁定失败。”脑海中星宇兴奋的声音响起。

  林风一愣,“不要在这样称呼我老师,他叫血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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