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第 21 章
费大半日时光,某次抬头的时候,程安惊觉太阳竟已西偏,这事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她一边扯下恼人的藤蔓,用鞭子拨开杂草一边想要不要放弃。这不算丢脸,那当然是只非常可爱,可爱到让人不忍放弃,恨不得拎住长耳朵狠狠抽打肥屁股的小兔子,可惜过于擅长奔跑,抓不着不是件丢人的事,小东西们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本事。只要她不说,别人也许会认为她花费一天时间,追逐了一只从仙境而来的仙鹿。空手而归是小事,但一无所获还得在树林里过夜就不是什么令人喜悦的事了。
“算你走运。”她打算勒马回转,结束这场漫长的追逐与莫名其妙又无聊的斗气、较劲,没想到在那之前,小东西自己被藤蔓缠住了脚!“哈哈哈,自作自受了吧!”程安跳下马走过去戳戳它软绵的身躯,“你妈一定没跟你讲过‘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故事,这些藤蔓可不认人,啊不对,不认兔。”她恶质地拨弄那对长耳朵,追赶了一天的烦躁顿时消去大半。“你说我是把你红烧、清炖还是油炸好呢?”
小兔子甩甩耳朵跳开,不死心地往前蹦,程安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看着。反正藤蔓缠脚跑不远,她决定让这小东西急一急算作浪费她时间的惩罚,即便时间明明是她自己浪费的。
嗖,身后传来利箭的破风声,青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扬起,不客气打落那支不请自来的箭。
程安回身嘲讽:“抢别人到嘴的肉,恐怕非君子所为。”来人锦衣玉冠,剑眉星目,面容清隽,乍看上去正像那些迂腐夫子口中的小小君子。但,有些人的外表就是用来欺骗人的。
“我有跟你说过我是君子吗?”对方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嘴角一对小酒窝减少了其中的无赖,增加三分俏皮,“再说,我瞧你不打算吃它的样子,还不准别人一饱口腹之欲?”
好比猛兽在林中有自己领地,狩猎者在狩猎时也有自己的领地,他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地盘,这是挑衅。于是程安一把扯起藤蔓捉住兔子,回以挑衅与戒备的目光:“说实话,我希望您赶快走开,但看来您不打算满足臣女我小小的期望。既然如此,有一点您得明白,它是我捉住的,就是我的,您认不认?”
“认?怎么不认?”
“那怎么处置,由我说了算。”说罢她解开藤蔓,放下兔子,拍两下小屁股。快跑吧,小东西,感谢她现在还不饿。然后起身挡住李明珏去路:“再提醒一下,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望殿下知。”李明珏摊手:“没想到三小姐这么好心,不知愿不愿意与我这个胆小的可怜人做个伴?天快黑了。”
“好不好心我不知道,但我知晓,天黑了就该回家。”她将青弓挂上红枣的马鞍。
“别急,回去之前,有些事先处理一下比较好。”猝不及防,他拽住她手腕,鲜红的血自手背流下,程安疑惑,自己什么时候被划伤居然没发觉。
层叠的树叶间,隐约能看到太阳尚挂在空中,但树林里已经暗下去。李明珏拉着她一边寻找某种叫“龙之血”的树,一面向她讲述这座树林的由来。他说狩猎场严格意义上来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