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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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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唯一的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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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山继续追问道:“那你有没有看到地上躺着什么人?”

  刘工回答道:“当时并没有注意。配电室离乡道有个百八十米,在平时或许可以看清,但当时下雨天也黑,我也没往那方面想。”

  “时间大概是几点钟呢?”

  刘工沉吟一会儿,拿起手机翻看了下通话记录:“我记得停电的时候正在和上大学的女儿通电话,挂断电话时候刚好停电,是在下午六点钟,天已经黑了,我直接去了配电室,大概看到那两辆车是在下午的六点十分左右吧。”

  张山摸着下巴沉吟,问他是不是记错时间了?刘工摇头说记得很清楚,因为通话记录在这摆着,他很确定当时的时间是六点十分左右。

  “您提供的线索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您方便不方便和我们回一趟警局做个口供,我们会给您送回来,大概需要一两个小时的时间。”

  “可以。”刘工跟着一名外勤上了警车,而张垚则是徘徊在血迹的周围,心里反复的推敲着。他有一个问题怎么也想不通,就是时间上的问题。按照刘工说的,六点十分的时候出租车被一辆货车拖走,证明在六点十分,出租车处于事故状态无法发动。根据法医的推论,死者的死亡时间也是在6:00-7:30之间,这倒是和法医说的吻合。

  但如果是6:10凶手开车将死者撞死,那么他下午从饭店打包饭菜回警局坐的出租车就说不通了,

  他捋了捋案件的逻辑,张山有了自己的推测,至少刘工的口供印证了他的推测,凶手不止一个。

  首先,假设昨天晚上六点十分事故出租车当时的司机是a,货车司机是b,两个人预先商量好,在六点十分左右杀害死者,在那个时间段用特殊手段切断了监控录像,a撞死了死者,b迅速拖着出租车和死者的尸体赶往城郊建筑工地,二人迅速对现场进行处理,包括在死者的身上钉钢筋。

  从乡道到城郊建筑工地,拖着一辆事故车的话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也就是他们会在六点半左右到达建筑工地。把车摆放好位置,再继续在死者的身上钉钢筋,二人协作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处理好现场的时间最早也是在六点五十分。

  处理完现场以后,货车司机b驾车离开,a开出租车迅速赶往饭店,时间按照30分钟计算,大概是7:20分。这和张山打包饭菜上车的时间刚好吻合,然后a拉着司机到警局,大概十分钟的时间,刚好是7:30。

  这一切的前提,要建设在出租车完好可以开动的情况下,但显然拉着张山的那台出租车当时并没有坏,凶手不可能有超能力会使用“时光倒流”,让已经原本毁坏的出租车瞬间修复,然后拉着张山回警局吧?

  这起案子当中最大的蹊跷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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