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 常丰仓
官吏,同知正好在权利之外。
陆渊道:“陛下亲赐王命旗牌,便是要我清除贪官污吏,你勾结反贼,罪大恶极,以为能够躲过一劫么?”
“给我拿下!”
两个锦衣卫冲上去,十分熟练地按倒那同知。
梁奉道:“抚台如此行事,未免不妥,还是将其关押,交由刑部审理才是。”
“这个就不劳烦梁大人费心了,走吧,且随我去府库看看!”陆渊淡淡说道。
“不知道这府库之前有多少粮食啊?”陆渊随口问道。
梁奉道:“去岁福建大部分地区干旱,我为了救援百姓,赈济了一些粮草,收成也不好,这府库实在没有多少余粮啊。”
“那是有多少?”陆渊打破砂锅问到底。
有了前车之鉴,梁奉不敢随便回答:“应该是有两万多石吧,具体的数字还要问同知,以及府仓大使。”
福州的粮仓可追溯至宋朝,名为常丰仓。米仓建筑牢固,仓体为木构,四周筑厚高土墙,有专人把守。
各县缴纳的粮米多沿闽江而来,水运至福州水部上岸,改由板车运至米仓入库。
朝廷设立府仓大使、府仓大使,秩均为从九品;州仓大使与县仓大使秩未入流。此时由户部侍郎统管,又称总督仓场。
粮仓粮赋历来都是官吏贪污的重灾区。
朝廷规定各地粮赋,由地方解粮进京,清点称量后入仓。
因路途遥远,粮食总免不了人吃马嚼、遇潮霉变、虫咬鼠窃等损耗,被称为“火耗”。
地方官府很自然将这些损耗转嫁到百姓头上,官府在向农民征粮的时候,总要比预定数量多征一些,这样可以保证入京后称量时不会出现差额。
这也给贪官污吏带来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多报“火耗”,中饱私囊。
在明朝中后期,“火耗”数量达到了四成以上。
而为了加强对粮仓的管理,明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注:相当于秘书)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