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中。
山里的天暗的很快,天黑之后,视线受到影响,为了安全,陆阳决定就地休息,等天亮再出发。
今天一天走了六七公里,明天再有半天的时间,差不多就能到了。
入夜后,黑暗笼罩了大地,群山之上,像是盖上了一层黑色的被子。好在夜空中有一轮明月,月光洒落大地,不至于让夜色变得一片漆黑。
找了一处相对平坦开阔的小河边,三人停了下来。
陆阳和小锦找柴火,柳依依去打猎。
很快,陆阳生了火,柳依依捉到了一只野兔。
这是野兔有七八斤重,够三人吃了。
“依依,把兔子交给我吧,一会儿你们等着吃烤兔就可以了。”
柳依依好奇的问道:“师兄,你也会野炊吗?”
“这有什么难的,当年我在……”
意识到说错话,陆阳赶紧住口。
柳依依问道:“师兄,当年你怎么了?”
陆阳尴尬一笑,随便找了个理由:“当年我在东宫的时候,也经常做烤兔吃。”
小锦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回忆着当年在东宫的时候,说道:“王爷,当年我没有见到在东宫做过烤兔呀?”
陆阳有点尴尬,说道:“我做烤兔的时候你不在,所以你不知道。”
“王爷竟然背着小锦做烤兔吃。”
小锦撅着小嘴,有些不高兴,语气中多有抱怨。
如果是以前,小锦是不敢抱怨的,但现在,小锦觉得陆阳太亲切了,就像是大哥哥一样,渐渐的,距离就拉近了很多,小锦在陆阳面前,也越加的自然放飞了起来。
“以前你没有迟到,今天让你吃个够,一会儿给你两只兔腿吃。”
看着陆阳手里活蹦乱跳的大兔子,小锦忽然说道:“这么可爱的兔兔,吃了是不是……”
不等小锦说完,陆阳打断道:“就因为兔兔这么可爱,所以才那么好吃啊。”
小锦不说话了,其实小锦是很喜欢小兔子的,除了觉得兔子可爱之外,也因为小锦属兔,以前在东宫的时候,太子也养过兔子,但一点儿都不活泼。
现在看到的这是野兔,又大又活泼,一下子就让小锦喜欢上了。
但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