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时髦青年
,夏舒林很识趣的没有继续当电灯泡。
燕京比齐州开放多了,大街上,好几对小哥哥小姐姐手拉手的一块逛街。
高义想拉刘好君的手,刘好君慌忙躲开了,“你干什么,在我们学校旁边呢,让人看到了怎么办?”
“又都不认识咱俩,怕什么。”
“那也不行。”,刘好君给了高义一个卫生球,自顾自的往前走去。
不远处有一个小公园,两人肩并肩一起散步,感觉非常好非常好。
公园里没有老头老太太一起跳舞,倒是有一帮小青年正在扭着屁股。
长头发,蛤蟆镜,喇叭裤,录音机,这几样东西是这个年代时髦青年的标志性配置。
最让高义无法理解的是,大晚上的,你带个墨镜算怎么回事?
“高义,你听,是吻别。”
高义仔细听了一下,录音机里,真的在播放吻别。
“好听吗?”
刘好君使劲点了点头。
这一刻,刘好君感觉自己找了个非常厉害的男人,能考京华,也会写歌,还会做买卖。
慢慢的,刘好君也跟着节奏一起哼了起来。
不得不说,刘好君的嗓音条件不错,如果她不上外国语学院,而是去读表演或者歌唱专业,说不准也能成就一番事业。
“难道她想当明星?”,高义想到了在港岛碰到星探的那一次,虽然刘好君拒绝了星探,可刘好君眼中渴望的眼神瞒不过高义。
再想到刘好君家里的挂历都是各种明星,高义感觉刘好君可能真的喜欢表演或唱歌。
“好君,你想唱歌吗?你要是喜欢,我就专门给你写几首歌,而且保证能一炮而红。”
“真的?”,刘好君惊喜的问道,可随即又暗淡下来,“算了,我妈肯定不同意。”
“先别管阿姨同意不同意,你就说你想不想。”
刘好君想了会,说道:“不了,上了大学,学业这么紧张,哪有时间当明星啊。”
高义明白了刘好君的心意。
等暑假或寒假的时候,让刘好君去一趟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