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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已成王座,获得成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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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大水怪来咯(内含锐评不喜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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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有点事啊。

  比较大的事,大到什么程度呢,我特么现在还在和jc面对面做笔录。

  也算是达成一个小成就了,在jc面前码字。

  然后确实有点卡文,后面的剧情很重要,又不想随随便便写出来。

  不如水水番外写点感言啥的。

  但是很抱歉,我真的连番外都写不出来,而且有篇幅能够让我多水一点的长番外,都在很前面,我翻不到...

  还是来点小谈话吧。

  毕竟很久没感言了。

  说实在话这档子事确实打乱了我的节奏,如果按照一开始的,就现在的更新速度,有目共睹啊,至少也恢复了以前的更新速度。

  我这个感言是打算五十万字或者六十万字再发的,那个时候凝光申鹤篇也差不多结束了。

  也刚好是大章节结束,再加上许久没有闲聊什么的,那个时候放再合适不过。

  但是现在没办法,我脑袋真的都是空的,只能写到哪就是哪。

  我在此立誓,以后我码字不留存稿,我天天被jc叔叔找喝茶。

  ...

  最近看到书评区有人说抽象,看不懂什么的,我的问题,埋东西埋太多了。

  多到什么程度呢,最早的伏笔可以追溯到个位数章节。

  我其实很期待自己能够写到那个字数,我埋了很多,关于结局的,关于至冬,关于蒙德。

  我感觉应该没有人会猜到,也许只是短短的一句话,但是可以贯穿全文。

  然后我看到有人骂我,这么喜欢埋伏笔,给谁看?反正他不乐意看,并觉得我很傻逼。

  我说我乐意。

  为什么乐意?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故事情节诞生的时候,一个一个简体字在屏幕上出现的时候,是谁第一眼看到它们。

  是我。

  我在这本书里包藏了太多太多的私心,完本的那一天我会说个明白。

  比如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个,我最用心的角色是哪个,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哪一个等等,这些其实都是我的私心。

  但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们喜欢哪个我当然控制不了,你们喜欢我的书我肯定开心。

  扯回伏笔的事儿。

  当那些文字诞生的第一瞬间,看到它们第一眼的人,就是我。

  也就是说,我在做一件对于作者来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也就是我最大的私心。

  这本书,完全是为我自己而服务的。

  每一个情节在我的脑海里滚动的时候,如果我从里面感觉不到我在输出的主观情感,喜怒哀乐,我会毫不犹豫地打掉,重新思考。

  或者每一个字我都会扣扣索索。

  大家都听过那个故事,贾岛的“僧推月下门”和“僧敲月下门”,这点我就懒得水了,没看过的同学自己去看看。

  就是一个字眼,我都要反复斟酌数遍。

  说到这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我的码字速度,时速四千。

  但是我平时的码字速度,是两千。

  因为我总是写了删删了写,我在考虑哪个字眼最好看。

  最基础的“的地得”我就懒得说了,你能在我的书里发现我这种基础语法错误,欢迎找我,我给你发红包。

  更多的是动作和语言神态,这三种,我会抠字眼抠很久,我会找到我心里最恰当的那一个字,那一个词。

  但是我现在脑子比较空,一下子没想出来,你们觉得好的可以说。

  我可以举个其它的例子,就是称呼。

  你可以发现,如果我上一句用的是“苏悯”那么下一段用的应该就是“他”、“大先生”、“先生”、“白衣”等等。

  为什么?

  第一是读法,一直叫叫叫一个名字,我真的不习惯,而且不同时候的不同称呼也是可以推动对话的,第二是不会视觉疲劳,一直叫一个,说真的,我很累,看着累。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一个,视角切换。

  苏悯是第三人称,他是第二人称,说话时用“我”就是第一人称。

  往下延伸,在下,阁下,那位,某人,等等指代词语,我也是要抠的。

  包括视角的远近,景色的变化,就是大家熟知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简单的一个例子。

  远处走来一位白衣先生,衣袖一卷,卷了半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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