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例行公事
当天下午三时许。
几十架大明新军的轰炸机在没有任何战机护航的情况下准时出现在了奈城上空。
根据军方对奈城的定位评估,针对奈城的空中轰炸至少要持续半个小时以上,倾泻完规定的炸弹数量后,大明空军才会结束对奈城的轰炸。
因为,按照防务部对大明新军下达的统一作战规定要求:大明新军占领地面目标之前,都会根据军方对该目标评估的等级评定而采取足量的空中轰炸和火炮覆盖。
现场指挥官必须在陆地推进行动展开前通知己方空中力量以及火炮覆盖部队执行火力打击任务。
无论现场指挥官认为你部所要进攻的目标地点是否存在执行火力打击的必要,这个步骤都必不可少。
防务部明言:这是为了避免广大大明新军在战事普遍过于顺利的情况下难免会产生急躁冒进的轻敌心理。
为了避免这一点被叛军所利用,防务部便直接下达了死命令。
朝廷不需要前线的部队为朝廷“节省”炮弹。
面对重要军事目标的时候,哪怕有情报显示城里的叛军守军已经全部弃城而逃,也要根据相对应的标准进行地面行动前的火力打击。
那意思就是:哪怕面对一座空城,该进行的空中轰炸和炮火覆盖也一点不能少!
有违此令者,防务部将会对触犯没有按照规定呼叫火力覆盖的现场指挥官以及相关责任军官进行严惩。
对于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派驻的军法处执法队直接对现场的第一责任军官执行枪决。
为了确保前线各部的部队可以很好的贯彻执行这一规定,防务部特意向前线部队派驻了大量的随军军法官和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