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花之争(一百一十六)
祠出现。
江南也有宗族和祠堂,不过江南的宗族与闽粤宗族的差异很大,他们也有族田,却是用来办义塾的,保证一些贫困的族人也能念书。除此之外还设立奖励,考得好的学生可以拿到“贺银”,这也是从族田所得出的,其余所得设置社仓、义仓,义庄也会提供棺材,用于收敛没有后人的族人的后事。
这种道德凝聚力不同于暴力,是一种更为持久有效的控制手段。同样江南人很重视水利,几乎将之与人才培养等同为国富民强的根本,而宗族强大的凝聚力一定程度弱化了国法的控制力,孙宗彝提出的治河方法是以高邮地方势力利益为基础的,高邮百姓当然支持,盐城却不会肯干的。
下水道没人肯要,灌溉渠却有人争抢,高晋在射阳湖等处修了引河后,各个县自己也会挑河沟,不论是修水坝养鱼加灌溉也好,又或者让沼泽变成稻田也罢,这些学了水利的乡绅自己会动员村民。还是老问题,出钱容易,找人麻烦,还有不想出钱也不想出力,反而想趁着这个机会“倒打一耙”,灌溉渠从他那里过要给赔偿。
从他那里绕,要多挖很大一圈,产生的费用甚至会翻倍,这个可以暂时不管。在“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地方找挖运河的劳动力很难,一条鞭法又将徭役给折成银两了,孙宗彝在康熙四年在高邮推行了一个“里役均差”制度,这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尤其是官户和胥吏,然后孙宗彝就被人告到了南京。
屁大的事情也能打官司,何况是这种“大案”,审理了两年后那个告孙宗彝的“里猾”被定了罪,不过他们还是拒不执行。孙宗彝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均摊里役是多年前的事,后来两人都被轻判了,罚了又好像没有罚。
这个“里役”主要还是漕运,与河工关系不大,甚至于工程还有人争着建,一般工程物料是官府买,由乡约经办,人工成本是可以削减的,他报价的时候按照很高的人工报,再找一些难民、游民去干活,中间的差价就是乡约的了。
张拱辰告孙宗彝的三宗罪里就有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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